2010年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到货率偏低情况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
接浙江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南湖区、秀洲区)药品采购到货率偏低情况,由于部分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单提交、配货企业将药品送达医疗机构后未做到货确认工作,致使在省平台统计出现部分医疗机构零到货率。部分配送企业未及时对医疗机构要货订单进行确认发货或作缺货的数据处理。
根据上述情况,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必须按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配送,做好药品到货情况确认及发货、缺货的处理。
嘉兴市经办机构
2010年6月7日
第 [1] 页
查看留言>>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